第2034章 此境大圆满 融道正当时(2 / 2)

剑道第一仙 萧瑾瑜 1951 字 16天前

之前,他曾和萧如意等好友谈起,失乡之城覆盖的古神诅咒力量,实则也是一种极为古老神秘的纪元秩序法则。</p>

而诅咒神印内,就内蕴这种纪元法则的本源力量。</p>

过往漫长岁月中,姥姥雒玄机就是凭借此宝,借用失乡之城的力量,成为此地的主宰。</p>

同样,叶春秋当年证道成为鬼神,也和此宝有关。</p>

而依照苏奕推断,若视古神诅咒为成神契机,这等力量的品阶,已凌驾于六阶之上,可列为绝品!</p>

“当然。”萧如意回答的毫不犹豫。</p>

她就是这种性情,只要做出决定,就不会改变。</p>

“好。”</p>

苏奕点了点头。</p>

这些天,他已大致清楚了“诅咒神印”这件宝物的用途,也终于明白,为何雒玄机能够降服那么多鬼神为她所用。</p>

原因很简单,某种意义上而言,失乡之城这座纪元长河中的禁区,本身就是由“诅咒神印”所化!</p>

此宝,乃是失乡之城的力量本源,是堪比天道规则的宝物。</p>

雒玄机正是凭借此宝,才拥有了主宰失乡之城的力量。</p>

不过,以雒玄机的实力,也没能真正炼化此宝,否则,也不至于会一直被困在这失乡之城中。</p>

事实上,苏奕虽然能镇压此宝,可也需要配合九狱剑的力量才行,并且目前为止,他也仅仅只能动用此宝一部分力量,还无法真正掌控此宝。</p>

由此,也可以看出这“诅咒神印”是何等恐怖的一件宝物!</p>

这时候,虚浮世来了,告诉苏奕,那三百一十九位失乡者中,有一百七十九人选择离开失乡之城。</p>

剩余的一百四十人选择留下。</p>

其中选择留下的失乡者中,有鬼神级十八人。</p>

“老王,你可别失望,那些失乡者生前,要么是神明,要么是太境层次中最顶尖的角色,不乏半神级存在。”</p>

虚浮</p>

世解释道,“这种人如今恢复神智,哪怕身上依旧缠绕着古神诅咒力量,也不可能再轻易为他人效命。”</p>

叶春秋有些不满,“哼,若不是老王出手相助,他们依旧还处于神智浑噩的处境中,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如今竟然就打算这么走了?”</p>

苏奕笑起来,道:“人各有志,可以理解,我可从没想过让他们报恩。”</p>

他的确不在意这点事情。</p>

当天,苏奕开启失乡之城,让那些选择离开的失乡者离开,没有任何阻挠和刁难。</p>

这一幕,被选择留下的那些失乡者看在眼底,都不禁动容,被苏奕的气魄和胸襟折服。</p>

出乎苏奕预料,斗笠女子离霜和父亲离永安,竟也选择了留下。</p>

但旋即,苏奕就明白,这对父女是为了报答自己的恩情。</p>

对此,他也没有说什么。</p>

这就是选择。</p>

有人选择离开,自然就会有人选择留下。</p>

只不过对苏奕而言,那些选择留下的人,以后就等于是“自己人”了,自不会亏待了!</p>

接下来,苏奕把一切事情统统交由叶春秋、虚浮世这些好友来处理,而他自己则找了个僻静之地,开始潜心修行。</p>

……</p>

时间流转,匆匆一个月过去。</p>

随着一大批失乡者出现在纪元长河中,当即引发了天下轰动,各大驿站,到处都在议论此事。</p>

作为纪元长河八大禁区之一,失乡之城一直是个神明都不敢越雷池一步的禁忌之地。</p>

可如今,一大批失乡者却从中脱困,活着归来,谁能不震惊?</p>

这一场剧变,甚至引来永昼之国九位天神的注意。</p>

同时,有关苏奕藏身在失乡之城的消息,也不胫而走,一时间,让失乡之城一下子成为天下最瞩目的地方。</p>

不知多少人在行动,前往失乡之城。</p>

有的是为一探究竟,看一看失乡之城究竟发生了怎样的剧变。</p>

有的则是冲着苏奕而来!</p>

一切变化,可以用暗流涌动四字形容。</p>

对于这一切,苏奕浑然不知。</p>

他正在潜修,浑然忘我。</p>

匆匆又是半个过去。</p>

这一天,正自打坐的苏奕悄然睁开眼眸,而他身上那宛如风雷轰鸣的沸腾气机,也随之渐渐沉寂下去。</p>

至此,他终于踏足太玄阶大圆满地步!</p>

一身太境道行,锤炼到极尽圆满之境,不止早已远远超越第六世王夜,也将第五世李浮游在太境最巅峰时的道行超越!</p>

苏奕内心不喜不悲。</p>

从离开仙界至今,已过近半年时间,他一路争渡纪元长河中,掀起许多腥风血雨,也曾在这失乡之城历经一场轰轰烈烈的大战。</p>

如今,随着这段时间的潜修和沉淀,修为自然而然地锤炼到此境大圆满地步。</p>

谈不上什么惊喜,一切水到渠成。</p>

“也是时候融合第五世道业了。”</p>

苏奕心中暗道。</p>

他重新闭上眼眸,而识海中,他的神魂法身则飘然来到九狱剑前。</p>

随着他将一缕意识探入第五条神链。</p>

轰!</p>

九狱剑震颤,识海翻涌。</p>

第五条神链一寸寸崩碎瓦解。</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