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第四十九章(1 / 2)

晚章 Twentine 5565 字 3个月前

桌上的烛台点亮了昏暗的地下室。

血族不管何时都讲求情调, 烛台旁摆着一瓶小花束,被烛光照得娇艳欲滴。

“你是图安的伴侣”

加斯帕以这句作为开场白, 乔以莎自然而然地拿起范。

“没错, 正是在下。我劝你们早点把我放了,否则等阿森找上门来,一口咬死你们。”

加斯帕淡然地抿着他的薄嘴唇。

“你知道我们为什么要抓他吗”

乔以莎“当然是因为窥伺他的美貌。”

加斯帕“没错,我们要做的是一项伟大的事业,关系到血族的未来。”

烛光优雅跳跃, 两人就这么驴唇不对马嘴地聊了起来。

“我警告你最后一次, 快放我走。”

“莫兰这个人做事向来优柔寡断,等他想好办法, 图安早就见上帝了。”

“你现在放了我,我可以大人不记小人过,这事就当没发生过。”

“他明明知道图安的力量来源于心脏,我们又有足够的技术将他的心脏移植到我们的族人身上, 可他就是不动手。”

“”

“比起血族他更适合去领导动物保护协会, 这种妇人之仁真是令人作呕。”

“”

乔以莎不说话了。

她小心肝又开始打颤了。

“不过”加斯帕话锋一转,又说“你出现了,那情况就有所改变了,你降低了事情的复杂性, 现在我们可以尝试更多可能了。”

他看向阿方索。

“我听说狼人是对伴侣非常忠诚的生物。”

“是这样的。”

“选定了一人就不会再变。”

“没错。”

“真是难以置信。”加斯帕摇了摇头, “多么陈腐落后的价值观。”

乔以莎不乐意了。

“说什么呢从一而终懂不懂谁陈腐了谁落后了”

加斯帕“你们早晚过得死气沉沉。”

乔以莎“呸”

阿方索笑着说“狼人跟血族不同, 没有永恒的生命, 他们在厌倦之前就已经告别对方了。”

加斯帕叠着腿, 两手交叉放在膝盖上,看着乔以莎。

“他为什么会选中你呢”

乔以莎冷笑“因为我圣洁又美丽。”

加斯帕“”

乔以莎上前两步,一手拄在桌上,垂眸凝视加斯帕。

“你别想打他主意,伤害不朽的灵魂,你们会遭报应的。”

加斯帕淡淡一笑。

他的笑跟莫兰有一定相似之处,很美,也很冷。不过他没有莫兰那么缥缈,他更写实,笑中带着中世纪贵族的傲慢与堕落。

“所以我才说,你的出现降低了事情的复杂性。上一代图安终生未娶,我们一直以为他是个苦行僧的角色,没想到这辈子忽然开窍了。”加斯帕轻柔道,“女孩,看着我。”

古老的血族拥有蛊惑人心的力量,乔以莎一不小心就落入了那红色的漩涡里,她喃喃道“什么”

加斯帕抬起手掌,修长的指尖托起她的下巴,玩味地说道“你也知道图安的灵魂是不朽的,他不会死,他终有一天还会回来,而那时你早就不在世间了。”

有点道理。

“我们可以帮你。”

“什么意思”

“从某种程度上讲,我们也是不朽的。”加斯帕两只手抚在她的脸颊上。“只要你做了血族,就可以永远跟他在一起。”

加斯帕给了阿方索一个眼神,阿方索悄悄起身,来到乔以莎背后。他默念咒语,试图控制乔以莎的精神。

乔以莎的头昏昏沉沉,她感觉哪里有点不对劲,但提不起精神思考。

“我可以转化你,虽然很麻烦你是巫族,我需要先洗净你的魔力,再灌输我的力量。”加斯帕的声音空荡荡地响在她的脑海。“我已经很久没有做过这种费力的事了,但是你值得。”

他轻轻拥抱乔以莎消瘦的身体,亲密地贴紧她的脖子。

“如果我转化了你,你便与我密不可分,而你的孩子那个会为血族创造历史的孩子,就是我的直系血脉,我将在族人中拥有不可撼动的地位。”

阿方索两只手置于乔以莎双耳,随着咒语逐层加深,乔以莎耳膜渐渐被蒙住,大脑陷入昏沉。

就在这时,忽然响起一声响亮的叫声。

“汪汪汪汪”

一只黄色土狗站在上方的楼梯口,前肢抓地,怒目呲牙,它像是要提醒迷糊的女巫一样,朝她疯狂喊叫。

阿方索的注意力被打断,那么一瞬间的空隙让乔以莎缓过神来。

这一清醒就是一身冷汗。

加斯帕扣住她的肩膀,怒道“卡拉”

卡拉一晃身型,想要去抓那只土狗,土狗反应很快,扭头就跑。

一楼是酒吧,屋里挤满了各国的游客,拥堵不堪,卡拉被拖住,土狗趁机跑到外面,沿着大街上疯狂吼叫。

很快,街上其他的流浪狗,还有檐上的猫咪,空中的鸟儿,都跟着动作起来,所有能听到的,和不能听到的声音,交织成一道密集的大网,朝西北方向铺展开来。

地下室内,加斯帕也听到了街道上此起彼伏的犬吠声,阿方索凝神道“不太对,我们得走了。”

“放开我”乔以莎知道是洪佑森来找她了,挣扎得越发剧烈。阿方索抖开之前的那个红斗篷,将她包裹起来。乔以莎想起之前被熏晕的经历,及时屏住呼吸。她装作瘫软,被加斯帕抱了起来。

“先离开。”

夜月高悬。

世界幽深静谧。

他拥有世上最强悍的听觉,这是自然赋予他的力量,当他屏气凝神,他能听见山风吹拂雪莲的花瓣,他能听见鸟儿骚动柔软的尾羽,他能听见破土的嫩芽和鱼儿的吐息。自然的一切都与他和谐共生。

他在飞机发动机的轰鸣声中睁开眼睛。

莫兰看向他“有动静了”

洪佑森点头。

莫兰将皮翰叫来,对洪佑森说“你跟他确认一下位置,只要有具体方向,皮翰可以追踪阿方索的踪迹。”

洪佑森指着东南方向,说“应该是这边。”

皮翰手臂一挥,展开水镜,镜面在震荡的飞机上静如洁冰。

“如果是这个方向的话,尼泊尔、孟加拉、缅甸,老挝都有可能。”

莫兰叠着腿坐在座位里,淡淡道“既然图安能感应到信息,那距离应该不会太远,我猜他们就在尼泊尔。加斯帕这个人我很了解,赤条条的享乐主义,他绝不可能委屈自己在荒郊野岭过夜,一定会选首都落脚。”

“加德满都”修手里捧着一台笔记本电脑,飞速操作,说道“我查到他们此行带了一架空客,还有一架改装的贝尔430。”

莫兰笑道“还好我有先见之明,挑了最快的一架飞机来。”他站起身,对洪佑森说,“您不用担心,不管他们怎么逃命都是徒劳的。”他的手放在机壁上,一股无形的波动滑过机身,发动机的嗡鸣声瞬间变得密集紧促。

他自豪地介绍道“这架飞机是由协和式超音速客机改装的,最高时速可达2400公里,机身已经被皮翰套上隐形咒语,我们放开了飞,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追上他们。”

闻薄天稍稍歪头,小声对修说“自打图安醒了,他就跟狗腿子似的。”

修看过来“你信不信我现在给你扔下去”

闻薄天撇撇嘴。